| 参加暑假补习班应接受“后果自负”? 专家表示,培训机构必须提供安全环境。
暑假到了,吴女士给儿子报了个补习班。培训机构递给她一份“学员家长告知书”让她签字,面对上面列出的一长串“后果自负”,吴女士说自己签了一份“不平等和约”。
“后果自负”有:学生课间不得在楼道奔跑、追逐,或在电动扶梯上逆向行走,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果自负;参加竞技类训练的学员应无心脑血管疾病,如因隐瞒病情导致任何严重后果,学员自负……
日前,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唐健盛接受采访时明确告诉记者,这类消费者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告知书、报名表就是不平等合同。唐健盛说,办培训班是商业行为,和义务教育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双方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现在许多培训机构不和学员签订合同,而是以一纸“告知书”代替合同,“告知书”上通篇都是学员的义务,只字不提培训机构的责任,这是侵害消费者权益。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培训机构的责任,如按时开班,确定培训时间、地点、师资,如果发生违约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唐健盛说,培训机构不仅有保证学员人身安全的义务,还必须提供安全的环境,保证其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