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售价二百多元的教材,经授课教师之手,竟以900元的价格卖给了学生。为此,学生家长向授课教师及校方讨说法。
7月15日,西宁市城北区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投诉,称城北区西部音乐艺术培训学校在教学中存在欺诈行为,并违背承诺,使学生和家长蒙受了损失,要求校方退还学费。据学生家长说,为了培养孩子的音乐兴趣,他们于今年5月份,给孩子报名参加西部音乐艺术培训学校的音乐学习班,交了1200元(包括一把吉他的费用和学费)后学习吉他弹奏。校方还为孩子请来一位教吉他的老师——胡某,一对一教学,对此,家长相当满意。学习之初,胡老师告诉家长,学习吉他弹奏必须要买教材,而这套教材只能在他这里买到。为了孩子能学到一技之长,家长没计较太多,以900元的价格从胡老师手中买下这套教材,其中,有一本教材还是复印件。然而,有一天,孩子的家长在西宁市一家琴行内看到同样的一套教材,售价仅二百多元,与胡老师卖的那套教材的价格悬殊之大令家长震惊。“这不是明摆着宰我们吗?”家长怒不可遏,同时对吉他的价格也产生了怀疑。果不其然,校方卖给他们的价钱是500元,而市场价只有二百多元。随后,家长找到校方质问此事。自知理亏的胡老师全额退还了900元教材费。此后,孩子的学习被迫停止,家长向校方提出退费要求。但事情的进展并不顺利,家长与校方多次交涉,校方只答应退还350元,而这350元也是迟迟没有兑现。一怒之下,家长将校方投诉至消协。消协人员在听取了双方的叙述和意见之后认为,校方在此事当中违诺在先,且负有监管之责,所以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应予以支持。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校方退还家长500元。
校方负责人认为自己有苦难言,这起纠纷起因在授课教师,而出事后,授课教师却不愿承担责任。就授课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的问题,校方负责人坦言,现在许多民办艺术类培训学校请来的授课教师大都不具备教师资格,只是一些从事艺术专业的行内人。对这些教师学校很难有效监管,出现问题也很难让教师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另外,据行内人士透露,办这类学校,其实在教学中获利最多的并非校方,校方更多是充当中介角色,授课费大部分由授课教师所得,校方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所以,这类学校几乎都是以办学附带销售教材、教具来发展,学校以吸纳生源为主,同时销售学习必需的教材、教具,并以高出市场价的价格推销给学生,以此获利。消协有关人士表示,近几年,社会上出现了很多民办的艺术类培训学校,但由于对这类学校缺乏有效监管,因教学质量、收费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这需要教育、物价、工商等多部门协调,加大监管力度,才能更好地引导学校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