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拨巨资为西部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贵州发生套取培训资金系列窝案 培训机构与社保部门相互勾结———
近日,因涉嫌受贿,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副厅长杨锦福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杨锦福曾利用职务之便,在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工作中,通过批准相关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学校成立、批准取得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定点资格、批准增加培训指标等方式,多次收受他人贿赂87.2万元。
杨锦福受贿案只是贵州一些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勾结,弄虚作假,大肆套取农民工就业培训资金系列窝案的“冰山一角”。
近几年来,国家为西部地区下拨了大量资金,为广大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据统计,仅2006年至2007年,遵义市及所辖县(市、区)获得农民工培训资金达4750余万元。
窝案案发
■贪官污吏雁过拔毛
每个环节都有贪污受贿行为
2007年底,遵义市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朱克华在农民工就业培训中存在受贿问题。经调查,作为分管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副局长,朱克华利用审批社会办学机构和监督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职务之便,近两年来先后收受多家培训学校贿赂30余万元。
根据国家规定,每个农民工均可接受免费培训,每培训一名农民工,培训机构可获得500元至800元财政补贴经费。各级劳动社保部门负责审批职业培训学校,下拨培训指标并认定培训合格后的实际人数,培训学校据此向财政部门申请补贴。
遵义市检察机关在查办朱克华案后,统一部署在各县(市、区)展开调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不少县(市、区)社保部门在农民工培训审批环节、计划下达环节、检查监督环节、补贴申请上报审批环节、财政局资金拨付环节的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及局领导均存在贪污受贿行为,少则数万元,多则数十万、上百万元。
■内外勾结弄虚作假
套取资金不择手段
据遵义市检察院反贪局长苟玉吉介绍,不论是社会办学机构还是社保部门人员,均视这一“民生工程”为敛财捷径,采取种种手段,或单独或共同疯狂套取国家资金。
按照规定,培训农民工不得少于80课时,还必须将经过培训者户籍输入贵州农经网确认其身份属实,且不得重复方才有效。但大多数培训学校“打点”了当地社保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后,随便找几个人作为教师便开班“培训”,糊弄上一天半天,半真半假走走过场,将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骗到手便申报补贴。
不仅培训学校想方设法套取资金,就连一些社保系统人员也不再满足于收受贿赂了,而是干脆自办“学校”直接套取资金。
红花岗区社保局副局长舒秋和就业培训中心主任张吉英,伙同王伟、王莉等人,共同出资30万元成立了“创立职业学校”,雇人到正安县、遵义县虾子镇收集当地农民的身份证及照片等搞虚假培训资料。在虾子镇,他们在街头摆摊设点,用一个塑料脸盆换取赶集农民的户籍资料。
同时,该校副校长刘文勇又以每份资料20元的报酬,买通正安县安场镇派出所副所长袁重,分两次将派出所户口信息里的771套农民身份证资料和照片复制出来,其后两人共同组织37个虚假的“农民工培训点”,拍摄了一些所谓的“现场照片”,用于骗取培训资金。
红花岗区社保局局长杨国兴在明知创立学校培训不真实的情况下,仍然在申请补贴报表上签字,从而使上百万元国家农民工培训补贴款被张吉英等人套取瓜分。杨国兴为此获得“感谢费”5万余元。
■贵州全省40余名
社保干部被立案
据遵义市检察机关调查,全市14个县(市、区)现已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30件35人。
检察机关对遵义市社保系列案件的调查逐步延伸到省劳动保障厅,同时也很快引起了贵州省检察机关的重视。省检察院遂对全省各地农民工就业培训领域的犯罪行为展开调查。
贵阳市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张伟涉嫌收受多家培训单位贿赂110余万元,贵阳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原副处长宋旭东涉案金额12万元。省就业局干部在下去检查培训工作过程中,不少人都收受过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的红包。据了解,全省劳动保障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立案的有40余人。
危害巨大
■国家资金损失巨大
农民工权益遭受损害
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培训补贴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自2006年6月起,贵州省劳动保障部门开始了这一培训工作。至2007年底,全省共完成培训约69万人,共拨付培训补贴资金3.75亿元,相当于这两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就业资金的33%。
系列窝案的发生,不仅使国家资金遭受巨大损失,也损害了广大农民工的权益。按政策,每位农民工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而培训学校和社保系统弄虚作假,势必使被骗取户籍身份信息资料的农民失去了培训机会。
深刻教训
■制度缺失仓促上阵
监管不力洞门大开
调查发现,制度缺失仓促上阵是导致腐败分子有机可乘的重要原因。2006年5月,贵州劳动保障部门开始试点启动培训工作。然而,试点工作在没有制定文件、没有明确资金补贴办法、没有确定监督检查措施等情况下,就允许少数省级认定的培训机构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农民工培训,只凭学员花名册等简单资料即可申请补贴,致使管理人员和培训机构借试点勾结套取资金成为可能。
尤为重要的是,培训制度上对政府管理人员参与办学没有明令禁止,使少数人通过参与办学、入股培训机构从中牟利。
监管缺失也是上述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的重要原因。对培训资金拨付使用监管缺位,在培训质量失控、审核程序失控的情况下照常拨付,导致套取资金的行为畅行无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