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单位的司机违规我是有责任的,愿意接受交管部门的培训……”昨日下午,在宝鸡市交警支队办公大楼内,首期“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培训班”开课了,而参加培训的基本都是各单位主管安全的主要领导。
“连坐”公告引争议
8月28日,宝鸡市创文办和宝鸡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一项强制性的严管措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交通行为的通告: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当事人及负有连带责任的单位领导,强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培训。
严管办法要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法制教育内容,确保行人文明出行、车辆遵守交规。
据宝鸡市交警支队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凡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当事人,同时组织交通违法当事人所属单位附有连带管理责任的主管领导,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接受新闻单位采访;不仅司机要接受处罚,而且车辆所在单位的领导要参加市创文办和市公安局联合开办的培训班。出租车、公交车违反交通法规,其负有连带责任的公司、市运管处、交通局或城建局等领导要一同接受培训。私家车、自由人或无单位的市民违反交通法规的将由本人接受培训。同时,所有接受培训的单位领导或当事人必须面对新闻媒体,向全市人民公开检讨。
此公告一出,宝鸡市乃至省内各界引起不小的争议。
40单位领导和个人参加
这一办法是从8月30日开始实施的,在这过去的3天时间里,公安部门抽调专人对宝鸡市区主要路段的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拍摄,并成立300多人的公安系统青年志愿者服务大队,目的也就是为首期培训班“寻找”学员。据交警支队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过严管办法3天的实施情况来看,实施效果很明显,但是一些单位的车辆和行人还存在不少问题。此次举行培训班的目的,主要是想让先期出现问题的各个单位负责安全的领导来学习一些交规知识,交流一下个人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此次参加首期“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培训班”的人员共有40个单位的相关领导和个人,其中有三个是摩托车司机,其他都是宝鸡市区一些单位的轿车司机;此次参加培训的单位领导和个人中没有市民个人因违反交规而进行培训的,也没有一家参加培训的单位是宝鸡市政府机关单位。对此,交警支队的相关工作人员说,这几天还没有“逮着”。
培训的大概内容是,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首先给大家宣读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交通行为的通告”,紧接着交管部门的有关领导给大家强调了宝鸡市创文工作的重要性。说是“宝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习惯正在逐步养成,但仍存在部分市民不顾自身和他人安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随意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了全市的整体形象。”
随后,交警支队组织参加培训的人员学习了交安法的第四章的第一节的相关内容。培训课后,近10位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没有一位代表对这种“连坐”的做法表露不同意见,在为这种做法叫好的同时,还为以后如何做好本单位司机和职工的交安法教育表态。
“连坐”做法不文明
对于这种司机违法,单位领导“连坐”的做法,也有被培训的人私下提出了异议。“此次来参加培训实属无奈,管单位安全的一把手不愿来,只好派像我这样的部门负责人来参加,其实此次被培训的40多人中,大部分都和我一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被培训者如是说,而且大家在私底下都议论纷纷,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此表示不理解。
“毕竟这是司机个人的违法行为,与单位主管领导没有直接关联!再说了,难道这样突击执法,这个城市就文明了吗?”一位出租车司机这样说道,他说,最近出租车公司整天开会强调文明驾驶、文明服务和创文知识,而且公司对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制定了从重从严处罚的规定,不管怎么说,这种做法也不是文明交通的长久之计呀。
一位法律界人士说,司机违法强制单位领导来培训,这种做法对单位领导来说实际上是一种行为处罚,这是一种在古代比较盛行的“连坐”处罚制度,已被现代法律制度所摒弃;而在大力倡导罚要依法的今天,这种“连坐”的做法本身也是一种不文明的做法。 |